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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四季度福州检验检疫局免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3025.5万元

来源:福州检验检疫局    发布时间:2013-01-09 14:52:49    浏览次数:2837

为服务海西经济建设,促进辖区外贸业务稳定发展,福州检验检疫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 2012年第四季度对福州地区报检的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3025.5万,占福建检验检疫局总免征额的31.35%。其中免征47742批的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费2943.44万元,免征12600份原产地证书签证费58.8万元,免征1163艘次进出境船舶检疫费、卫生检查费等23万元,免征261名体检船员证书费26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