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要求,今年我省财政将持续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五个方面的创新发展。
1、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支持培育“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等企业;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科技贷”服务范围,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2、支持重大科技攻关实施
大力推进实施“智能一代”和“互联网+”等重大科技工程和项目;支持数学、物理等重点基础学科建设,探索对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长期稳定支持机制;扩大海峡联合基金规模,共同推动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
3、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继续实施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补助政策;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推进技术转移服务载体建设,支持培育和建设一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新型孵化模式。
4、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
推进自创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开展协同创新;建设高标准省创新实验室和创新研究院;扶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研平台建设,力争新建一批国家级科研平台;支持中央科研机构、高水平大学来闽合作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
5、支持科技兴农政策实施
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扩大科技特派员选认范围和服务覆盖面,创新“订单式”需求对接、“菜单式”服务供给等模式。支持省市农科院基础设施、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等建设,切实提高服务农村农业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