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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检专报:建议加强对福州出口茉莉花茶产业的帮扶

来源:福州检验检疫局    发布时间:2013-09-18 10:27:58    浏览次数:2490

8月28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福州市茉莉花种植面积曾从最高峰时的逾10万亩下降到前些年的数千亩。近几年福州市出台扶持政策后,种植面积增加了4000多亩,但仍不能满足福州市100多家茶企的需求。为此,《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草案)》规定,种植茉莉花的区域由福州政府划定基地予以保护,并由福州市政府统一设立保护标志。
   福州是世界茉莉花茶的发源地,2013年5月,福州茉莉花茶种植与茶文化系统被农业部授予首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福州茉莉花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但近十几年来,大部分标榜为福州茉莉花茶实际为广西横县生产。据了解,广西横县全县花农30多万人,年产鲜花8万吨,拥有花茶加工厂150多家,花茶年加工能力超过6万吨,产值达25亿元,常年种植茉莉花10万亩,茉莉花产量和花茶产量占全国80%以上,占世界总产量的60%,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茉莉花生产基地、花茶加工基地和花茶批发、交易集散基地。

2013年上半年,福建出口花茶942.5吨,占全国花茶出口量的33.90%,比2012年同期的25.69%增加8.21个百分点,福建省特产茶类品种优势明显。但对福州四家出口茉莉花茶最多的出口茶叶企业调研,发现福建茶叶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应用福建省内茉莉花原料约为50%,多来自福建福鼎、霞浦等地,另外的50%来自广西横县;福州蘅达茶业有限公司使用茉莉花原料基本来自广西横县;长乐国一茶叶有限公司和福州龙威茶业有限公司使用90%的福州茉莉花原料;其中只有个别企业自有茉莉花种植基地,其它均是合约基地。经调研发现,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主要突出的问题包括:一是茶农与花农分离,茶农未对茉莉花种植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无法保证茉莉花农残限量符合进口国的标准。二是茉莉花单一品种连续多年种植,将造成品种退化、品质和产量下降和病虫害严重问题,从而影响出口茉莉花茶安全卫生质量。

福建是乌龙茶、花茶等特种茶的主产区,具有优越的地理环境和优良的加工传统。借此契机,福州检验检疫局建议凝聚各方合力从六个方面加强帮扶。一是建立茶叶质量预警体系。由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病虫害监测,收集国外标准动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及时向茶农和花农发布警示信息,指导茶农和花农提前应对。二是加强对茉莉花茶生产加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确保从源头种植出口茉莉花茶质量安全。三是相关监管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应联合商议对策,研究从源头抓起的措施,健全从农业投入品销售、茉莉花种植至加工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促进我省茶叶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四是推广“三统一”模式。从茶叶公司、供应商直到茶农实施统一购买、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经检测合格的、不含违禁成份的农药。五是做强我省茉莉花茶品牌,使发展资源得到效益利用最大化,加强对茉莉花茶农业科技项目的应用研究,并使研究成果结合实际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