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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检专报:福州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口机电企业规范使用货物木质包装

来源:福州检验检疫局    发布时间:2013-08-19 16:32:34    浏览次数:2329

近期,巴西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向我国通报,从福州检验检疫局辖区出境的3家企业货物木质包装不符合ISPM15标准规定,未按照要求加施IPPC标识通报编号为BRA924BRA944

福州检验检疫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展开调查。通报涉及的福州检验检疫局辖区企业共3家,其中1家已查实违规情况,其他2家企业经业务人员与国外客户沟通确认,没有关于木质包装出现IPPC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违规的是福州海格机电有限公司(HAIGE INTERNATIONAL CO., LTD.),该公司为机电设备贸易商,主要经营发电设备。2012年该公司出口到巴西的柴油发电机组由福州中标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由福州建发实业有限公司代理出口。福州中标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柴油发电机组使用了木质包装(木质包装箱),柴油发电机组当时属于非法检产品,木质包装箱由企业自主采购胶合板和天然木材加工制作的,但在木箱支撑木块上使用了天然木材,并且未经有效检疫除害处理及加施IPPC标识。

经了解,相关外贸企业、加工企业和外贸代理企业人员对ISPM15标准不太清楚,认为出口木箱六面体都采用了胶合板材料就不必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而忽略了固定作用的天然支撑木块存在,导致出口木质包装检疫违规的结果。

为确保出境木质包装符合国际标准(ISPM15) 要求,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福州检验检疫局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对相关企业进行法规与标准宣传,向外贸企业、加工企业和外贸代理商讲解ISPM15号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及口岸实施检疫除害处理工作程序与途径。二是及时向出口货物监管部门通报相关信息,并提请监管人员在实施现场货物查验时,强化出口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验证。三是国外反馈的信息内容通知口岸查验机构,加强出口非法检货物包装物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