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务院关于金融业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号召,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证监会提出试点“中小企业私募债”这一新型融资产品。5月22日,上交所及深交所发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及配套指南,标志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中小企业私募债”在发行审核、发行规模、发行条件、募集资金用途等方面都有别于现有债务融资工具,对于中小微企业融资具有独特优势,有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我商会将协助福州市外经贸局做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工作,有意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企业请与我商会联系。
电 话:0591-83252827
传 真:0591-87257517
福州市进出口商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